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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华夏遗产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文化和旅游部主管,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从事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为了全力推进中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由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御用品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办公室成立全国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全国范围开展全国华夏遗产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
      由刘俊岩出任组长、由王喜山、李岐、李军生出任副组长,郝雨桐出任常务副组长兼秘书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基地进行复核,并深入现场考核环评,认定全国华夏遗产文化康养基地。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授权北京零度创意文化中心负责承办全国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和培育的具体工作。(后附《开展全国华夏遗产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方案》)
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御用品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开展全国华夏遗产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给人带来身心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幸福产业,促进国民健康事业的发展,更广泛积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全力推进中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由全国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开展华夏遗产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对以中华文化遗产和准遗产为核心,将健康、养生、养老、休闲、旅游等多元化功能融为一体,形成的生态环境较好的特色的文化健康旅游机构的推荐培育和认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目的是广泛积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全力推进中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国各地的具有自然文化遗产和文明文化遗产、及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的康养旅居机构:包括文化康养特色小镇、康养院(疗养院)、旅游休闲集聚区(旅游度假村)、养生生物制品企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老年大学康复医院、文化康养培训机构
     三、推荐要求
     各地推荐的华夏遗产文化康养基地,按照国家五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发展”:发展丰富健康旅游产品、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发展康复疗养服务、发展休闲养生服务。应具备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以旅游文化产业为主导和突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特色的康养基地优先推荐。
     四、支持政策
1、实验和体验基地:主要是给予时间和空间,进行自我发展,通过体验和实验,达到县区级示范基地(一星)要求。
2、县区级示范基地(一星),给予上述1条政策支持;帮助做好升级工作。
3、地市级示范基地(二星),给予上述2条的全部政策支持;帮助做好市场推广。
4、省级示范基地(三星),给予上述3条全部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项目,对接当地政府专项资金。
5、国家级示范基地(四星),给予上述4条全部政策支持;在后续建设中,将由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对基地的投建工作提供相关资金支持;帮助申请中央财政专项经费,给予奖励;将采用投建一体化形式优先安排专项基金100亿协助完成基地的扩建工作;全面推广、全面开展、全面对接。
6、世界级示范基地(五星),给予上述5条的全部政策支持;品牌重述。
    五、材料要求
1、填写《全国华夏遗产文化康养基地认定推荐申请表》(必须提供)。
2、机构的简要介绍(必须提供);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必须提供);
4、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5、机构的信用报告,相关产品的质检报告(必须提供);
6、曾经获得的荣誉证明材料(选择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初审通过后,基本信息表还需提供纸质盖章文件。
    六、管理机制
1、示范基地的管理工作由全国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示范基地进行巡检。
3、组织示范基地交流经验、相互观摩,对示范基地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指导示范基地建设。
5、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示范基地,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表彰。
6、示范基地应于每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上一年的发展情况。
7、示范基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领导小组对其示范基地称号予以撤消:
(1)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手段骗取示范基地资格的;
(2)宣传虚假文化产品信息的;
(3)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所生产的康养产品或企业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机构发展情况的;
(6)其他应当撤销称号的行为。
(7)涉及示范基地发展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七、评选程序
采取地方政府推荐和基地自荐的形式,各省(区、市、县)相关部门做好推荐填报工作,组织专家评估把关并实地考核,填写推荐意见和实地考核意见,将优秀的候选基地上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基地进行复核,并深入现场考核环评,认定文化康养基地。表格附后(官方网站:http://www.zgcywh.org)
九、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办公楼4楼(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60号)
电子邮箱:zgwlfy@163.com
电话:18801441447
 
  全国文化康养基地推荐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8日